本标准规定了卷烟条与盒包装纸中光引发剂残留量(18种,参见附录A)的气相色谱-质谱联用测定方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卷烟条与盒包装纸中光引发剂的测定,其他烟用纸类材料亦可参考使用。

上一篇:GB 5009.74-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
下一篇:SN/T 1923-2007 进出口食品中草甘膦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-质谱/质谱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