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性食品中金刚烷胺残留量检测的制样和液相色谱-串联质谱测定方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猪、鸡和鸭的可食性组织(肌肉、肝脏和肾脏)及禽蛋中金刚烷胺残留量的检测。
试样中金刚烷胺的残留用1%乙酸乙腈溶液提取,正己烷液液分配去脂,基质固相分散净化,液相色谱-串联质谱正离子模式测定,内标法定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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