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嘧菌环胺残留量的气相色谱-质谱检测及确证方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大米、大豆、小崧菜、甜豌豆、梨、柑橘、花生、茶叶、牛肉、鸡肉、虾肉、蜂蜜中嘧菌环胺残留量的检测和确证。其他食品可参照执行。
试样中残留的嘧菌环胺经正己烷-丙酮(1+1,体积比)提取,用凝胶渗透色谱柱和丙磺酰基甲硅烷基硅胶阳离子交换柱净化,气相色谱-质谱检测和确证,外标法定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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