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规定了大米、白菜、柑橘、马铃薯、茶叶、板栗、鸡肉、鱼肉、猪肉、牛肉、猪肝、蜂蜜、鸡蛋、牛奶中噻节因残留量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大米、白菜、柑橘、马铃薯、茶叶、板栗、鸡肉、鱼肉、猪肉、牛肉、猪肝、蜂蜜、鸡蛋、牛奶中噻节因残留量的测定和确证。其他食品可参照执行。
试样用甲醇-水混合溶剂振荡提取,提取液用正己烷和三氯甲烷进行液-液分配后,经串联弗罗里硅土和中性氧化铝固相萃取柱净化,用配有电子捕获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进行测定,气相色谱─质谱仪确证,外标法定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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