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苯醚类除草剂的气相色谱-负化学离子源-质谱检测方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大米、大豆、菠菜、大葱、辣椒、草莓、甜豌豆、绿茶、龙虾仁、鳗、猪肉和蜂蜜12种食品中醚类除草剂残留量的测定和确证,其他食品可参照执行。
试样经正己烷饱和过的乙腈(含1%冰醋酸)提取,分散固相萃取净化,气相色谱─负化学离子源质谱法进行测定与确证,外标法定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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