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游离氯和总氯的分光光度法。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、工业废水、医疗废水、生活污水、中水和污水再生的景观用水中的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。本标准不适用于测定较混浊或色度较高的水样。 对于高浓度样品,采用10mm比色皿,本方法的检出限(以Cl₂计)为0.03mg/L,测定范围(以Cl₂计)为0.12~1.50mg/L。对于低浓度样品,采用50mm比色皿,本方法的检出限(以Cl₂计)为0.004mg/L,测定范围(以Cl₂计)为0.016~0.20mg/L。 对于游离氯或总氯浓度高于方法测定上限的样品,可适当稀释后进行测定。 现场测定水中游离氯和总氯按照附录A执行。 第一法游离氯测定原理为:在pH为6.2~6.5条件下,游离氯与N,N-二乙基-1,4-苯二胺(DPD)发生反应,生成红色化合物,于515nm波长处测定其吸光度。 由于游离氯标准溶液不稳定且不易获得,本标准以碘分子或[I₃]⁻代替游离氯做校准曲线。以碘酸钾为基准,在酸性条件下与碘化钾发生如下反应:IO₃⁻+5I⁻+6H⁺=3I₂+3H₂0,I₂+I⁻=[I₃]⁻,生成的碘分子或[I₃]⁻与DPD发生显色反应,碘分子与氯分子的物质的量的比例关系为1:1。 第二法总氯测定原理为:在pH为6.2~6.5条件下,存在过量碘化钾时,单质氯、次氯酸、次氯酸盐和氯胺与DPD反应生成红色化合物,于515nm波长处测定其吸光度,测定总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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